首 页 | 新 闻 | 唐 山 | 科学发展示范区 | 曹 妃 甸 | 环 渤 海 | 国 内 | 国 际 | 民 生 | 时 评 | 视 频 | 图 库
财 经 | 体 育 | 娱 乐 | 文 化 | 教 育 | 旅 游 | 时 尚| 健 康 | 汽 车 | 招 商 | 游 戏 | 社 区 | 企 业 | 专 题
  您当前的位置: 环渤海新闻网 > 国内 > 媒体聚焦 正文
关键词:

重庆家乐福踩踏事故受害人索赔28万

http://www.huanbohainews.com.cn 2008-07-25 7:22 来源: 华龙网

 

  去年11月10日,家乐福沙坪坝店在举行店庆时,市民抢购菜油引发踩踏事故,最终造成3人死亡、30多人不同程度受伤。在这次踩踏事故中受伤的王果兵,因与家乐福协商赔偿不成,将家乐福告上法庭。昨日,沙坪坝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家乐福方面称,王果兵未自我避险也有过错。

  家乐福踩踏事故 【受伤者】踩踏导致残疾

  今年39岁的王果兵诉称,去年11月10日,她到家乐福沙坪坝店购物时,正好赶上踩踏事故。处在拥挤人群中的她被严重挤伤伴重症窒息。被送沙区医院急救时,因她伤情过重,不得不转往西南医院抢救,被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伤。住院治疗47天后,出院回家的她伤情一直很不稳定,经常头痛,还出现了持续性夜间抽搐等症状。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她的伤残等级为六级。

  家乐福支付了她的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并与她签订了一份“暂予赔偿协议”。根据该协议,家乐福支付了8千余元的暂予赔偿金,还约定她评残后依法再予赔偿。然而,伤残等级评定结论出来后,家乐福却一直拒绝赔偿。她只好起诉要求家乐福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

  【家乐福】伤者也有责任

  对于王果兵受伤事实,家乐福没有提出异议。但其代理人提出,王果兵是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拥挤的地方有发生危险的可能。那么,本就身体不好的她应该避免前往拥挤的地方,从而避免被挤伤事故的发生。因此,王对自己的受伤,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家乐福与王签订了暂予赔偿协议,那是家乐福作为跨国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我们主动承担了责任后,难道就要把所有的责任都揽到自己怀里吗?”家乐福代理人在法庭上有些激动地说。家乐福请求法院公平划分责任。

  【原告律师】不能过失相抵

  对于家乐福的这一观点,王的代理人任浩纲提出了针锋相对的观点。他认为王果兵在此次事故中没有任何过错。家乐福作为大型超市零售商,在搞店庆活动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王作为一名消费者,在排队等待购物时,不可能知道也不应该知道会发生如此重大的事故,因此,她对事故及自己受伤损害后果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免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得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作为受害人的王果兵根本不存在过错,不应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法院】将择日宣判

  昨日上午9时,王果兵在亲人和邻居的陪伴下,参加了庭审。

  由于家乐福方面拒绝调解,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记者王明实习生叶剑锋谢威利

编辑 郭雪
相关新闻:
家乐福捐赠200万元紧急支援中国地震灾区   08-05-13
家乐福事件尾声:一个发展中大国的理智与情感   08-04-30
家乐福:取消"五一"促销损失大 愿向民众表真诚   08-04-30
家乐福销售大幅下滑 中国逾千供应商可能受牵连   08-04-29
家乐福:对奥运火炬传递受阻表示遗憾和愤怒   08-04-29
精彩图片
  更多>>>
143
关闭窗口
 

.....................................................
热点新闻
·女孩爱上强奸自己的男子 求情为其减刑
·首钢董事长称曹妃甸新厂不会危害当地环境
·盖茨花一亿元在京租空中四合院看奥运会
·财政部择机开征燃油税 方案再次提出(组图)
·两名女老总传播黄色内容获刑
·京沪高速截获2.2万余枚雷管
·暗访连锁代孕中心:找本科生同居代孕需20万
·西藏要求公职人员召回在境外达赖学校学习子女
·美媒担心600名"面具"运动员激怒中国
·奥运颁奖仪式流程汇演 礼仪美女成亮点(组图)
唐山通:唐山生活资讯门户
1
 

折扣 优惠 | 饭店 酒家

房产 中介 | 休闲 娱乐

图书 音像 | 学校 培训

求医 问药 | 美容 健身

.....................................................
 
网站介绍广告业务联系我们版权声明法律顾问设为首页加入收藏投稿邮箱
  唐山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唐山劳动日报社主办 技术支持:北方网
环渤海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
 
冀新网备 132007003号   冀ICP备08105870号